馮驊任《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小組法官

馮驊的任期為3年,由下月4日起生效。

星島日報報道】行政長官梁振英按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委任馮驊擔任《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下的小組法官,接替於下月4日從原訟法庭退休的杜溎峰法官。馮驊的任期為3年,由下月4日起生效。 梁振英深信馮驊會連同鍾安德和包華禮兩位現任小組法官,繼續運用他們的專業知識和經驗,確保條例所定的規管機制有效運作。 根據條例,行政長官須按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委任3至6名合資格法官為小組法官,以負責審批進行截取通訊和第1類監察的授權申請,以及器材取出手令的申請。《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提供完備法定架構,以規管執法機關進行截取通訊和秘密監察行動,並在保障社會治安的權利和保障個人私隱權利之間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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