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造價「封頂」港府終極埋單844億

政府和港鐵就高鐵香港段委託費用達成最終協議,雙方同意工程會在八百四十四億二千萬元「封頂」。左為港鐵主席錢果豐,右為運房局局長張炳良。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政府和港鐵就廣深港高鐵香港段委託費用達成最終協議,雙方同意整個高鐵工程會在八百四十四億二千萬元「封頂」,較原來預算超支三成,連同政府增加的開支,需向立法會申請追加一百九十六億元撥款。港鐵則拋出捆綁協議,向政府派發一百九十五億一千萬元特別股息,換取小股東同意工程費用「封頂」,並協議高鐵在二○一八年第三季通車後,才仲裁超支責任。 港鐵今年六月底向政府提交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的檢討結果,將委託費用由原來的六百五十億元,增至八百五十三億元,目標完工期則由一七年底,再推遲至一八年第三季,包括六個月的緩衝期。 政府與路政署經過審核,與港鐵商討後雙方同意將委託費用減少八億八千萬元,最新費用為八百四十四億二千萬元,仍較原預算增加一百九十四億二千萬元,較原預算超支三成,連同政府相關開支增加的一億八千二百五十萬元,當局需向立法會追加撥款總數達一百九十六億二千五百萬元。 運輸及房屋局料明年二月向立法會財委會闖關,港鐵則拋出欖橄枝,與政府達成捆綁「高鐵香港段協議」,港鐵願意承擔和支付在八百四十四億二千萬元以外的工程超支金額,變相為工程費用「封頂」,同時於明年下半年及一七年下半年,分兩期派發特別股息,合共每股四元四角,而政府作為港鐵大股東,按持股量可獲得一百九十五億一千萬元特別股息,與所需的額外工程費用相若。 最終協議需要獲立法會通過工程撥款及港鐵獨立股東批准後才生效,而政府由於屬關連交易利益一方,故不能參與明年二月一日舉行的股東特別大會討論及投票。 運房局局長張炳良表示,現時的工程費用至明年中便會耗盡,申請追加撥款的時間非常吃緊,將與立法會財委會及轄下工務小組主席溝通。 政府消息人士則指,當局目標於明年二月底取得撥款,即使「高鐵香港段協議」不獲小股東通過,沒有「封頂」機制,政府亦需要申請追加撥款,但不評估港鐵派發特別股息,會否增加立法會議員通過的機會。 張炳良又指,政府與港鐵達成協議不代表政府滿意港鐵作為工程「項目管理人」的表現,已外聘御用大律師跟進港鐵責任,不排除透過例如仲裁等法律程序向港鐵追討責任,為免影響施工時間表,將會於一八年完工通車後才啟動仲裁程序。有消息人士稱,港鐵只願意按仲裁結果,賠償最多是次工程收到的管理費,即六十三億四千四百萬元。 港鐵主席錢果豐指,港鐵派發特別股息,本身亦是股東的金錢,並非由港鐵負擔工程超支費用,亦沒有法律基礎,而派息亦對集團有好處,不影響穩健財政和持續派息能力。 錢果豐又表示,港鐵願意提出「封頂」機制是因應社會上對高鐵有關注,港鐵對社會有承擔,並有信心於最新預算的費用內完成工程。 高鐵追加撥款之役困難重重,需要「過三關」,首關是港鐵昨成立的獨立非執董委員會,將於明年一月提交報告,評估工程費用「封頂」帶來的風險,將影響小股東對「封頂」協議取態;第二關則是明年二月一日舉行港鐵股東特別大會獲得支持,然後才到第三關的立法財委會及轄下工務小組的審議。 此外,張炳良表示會以通車時實施一地兩檢為目標,需要更多時間確定細節,會向立法會交代。政府消息人士透露,政府正與內地部門商討,目前方向正面,但細節仍未確定,故不宜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