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皮與豪庭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上星期看到一宗新聞,若屬實,這不但有損香港公務員團隊形象,亦極度踐踏人權及窮人心靈。 在電視屏幕上看到一群沒有自信、瘦骨嶙峋的露宿者,以無助的眼神望 鏡頭,跟隨協助他們請願的人,以微弱的力氣喊 口號:「還我財產,賠償損失!」。事緣食環署在一次清洗街道的行動中,將露宿者的家當當成廢物處置,就算露宿者多次向食環署人員及警員要求取回身分證、提款卡等物件,人員仍然棄如廢物,終致露宿者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索償。報載在此案中,審裁官亦斥責署方如此行為。 還記得二十多年前,我隸屬的教會位處深水埗,牧師黃昌發十分關心露宿者的生活,邀請教友去關心和探訪露宿者,當時只有十多歲的我極不願意參加,只想到他們又髒又臭,為何不努力工作?為何不返家居住?為何不申領綜援? 各位露宿者朋友,對不起,請接受我的衷心道歉!當與你們多次接觸後、當很多義工與我分享後、當我的父親也曾成為露宿者後,無知的我發現,你們每一個人的背後都有一個辛酸的故事。 以往吸毒的父親沒飯開、沒臉見家人時,曾露宿街頭數月,他當時跟我說:「俊,你真的要好好讀書、珍惜生命和機會,不要學阿爸,你知道嗎?爸爸瞓街,因沒有住址證明,連申請綜援都不可以。」不是窮才申領援助嗎?現在窮到連屋都沒有,反而沒資格申請?那麼諷刺的政策,盼今天已經改變。更無理的是,想不到在今天,食環署竟然可以丟棄別人的身分證及提款卡。政府不是經常勸喻我們拾到別人的私人物品,要交給警方嗎? 就在此則新聞播出前一天,聽到一位剛探訪深水埗露宿者的義工語帶心酸說:「呂Sir,我昨晚看到一幅很諷刺及悲涼的圖畫,當我派飯給那些露宿者時,看到他們以紙皮為家,旁邊卻是某某豪庭。」盼冰冷的政府仍未行動前,有更多市民去關心及體諒貧困無助的一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