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正式起訴斯諾登要港拘人

美正式起訴斯諾登要港拘人

美國司法部官員證實,當局已經正式起訴中情局前職員斯諾登。美方要求香港當局拘捕斯諾登,擬將他引渡回美受審。

根據當局入稟弗吉尼亞州地方法院的文件顯示,控罪指斯諾登未經授權,透露國防資料,故意向未獲授權人士傳達機密情報資料,兩項控罪都是美國《反間諜法》的內容,另外斯諾登亦被控盜竊政府財產。三項控罪,各自最高可被判10年監禁。

斯諾登前雇主(Booz Allen Hamilton)總部位於北弗吉尼亞州。美國司法部拒絕評論案件。

美國《華盛頓郵報》早前報道,根據美國官員說法,聯邦檢察官已對史諾登提出只有高層人士可以審閱的犯罪控訴,美方已向香港當局提出短期拘捕令,要求港府拘留斯諾登。

報道指,香港同美國的移交協議,並不包括政治犯罪,而間諜罪被視為政治犯罪之一。但斯諾登將可以在香港法庭抗辯,反對移交。

揭露美國情報部門大規模監察通訊的斯諾登,相信目前仍然藏身本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