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移民第二代回港計劃不設限額

入境處助理處長羅振南。

施政報告提出多項優化人才入境計劃安排,入境處今日宣布下周一起推出,包括「輸入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試驗計劃,及優化「一般就業政策」投資類別的考慮因素,吸引初創業務企業家。 入境處助理處長(簽證及政策)羅振南表示,香港移民第二代計劃申請人,必須是海外出生的18至40歲人士,父或母最少一方持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並是已定居海外的中國居民。 申請人須具學士學位,或有其他專業能力,能夠書寫或講流利中文或英文,並具有一定經濟能力。成功申請可獲一年簽證,申請人必須在港找到工作,其後可續期。計劃不設限額,一般需時2至4星期批出申請。 另外,入境處放寬「一般就業政策」安排,申請人如欲在港開辦或參與初創業務,亦可提出申請。 施政報告建議在今年第二季推行試驗計劃,容許在海外出生、並無居港權的港人第二代來港發展,他們只需來港一年內找到工作,並連續居住滿7年,就可成為香港永久居民。 政府人士早前透露,香港移民第二代計劃,吸引有良好教育背景,有中西文化的港移民第二代回流。而截至去年,經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及一般就業政策的新增勞動人口為9萬,佔全港勞動人口百分之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