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宜弘否認拒簽報告為保任志剛

立法會調查雷曼迷債事件的小組委員會發表報告。3名雷曼小組委員會成員,包括黃宜弘、林健鋒及石禮謙不同意報告結論,拒絕在報告上簽署。

黃宜弘表示,拒絕在報告上簽署並不是與報告打對台,事實上他們對小組委員會的報告,所載的大部分研究結果及觀察所得,並無異議。他們認為小組委員會的研究有成果及設合事宜,但由於他們認為有需要完整說明對報告事項的看法,而這些看法有別於小組委員會大多數的意見,因為這些看法未能在小組委員會的報告中充分反映,所以提出了另一份報告予大會。

他又說,要公正對待事件,雷曼迷債事件的發生屬國際事件,神仙也避不到,何況是金管局前總裁任志剛,不同意譴責任志剛,並非為保他。

三人亦同情投資者的損失,但認為投資者亦要負上部分責任。

對於被記者問及三人與任志剛都是支持唐英年選特首,今次報告是否涉及政治因素時,三人都指香港沒有分「唐營」或「梁營,他們只是認為雷曼事件是國際金融事件,不應該由任志剛一人負起全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