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年不變」的諷刺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說好了「五十年不變」的這個承諾,還未到五十年,這句話本身已經名存實亡,甚至可以公然曲解,隨意否定。 說愛你五十年不變,不代表真的完全不變,而是承諾只會變多,不會變少;自然,香港五十年不變,並非代表香港的所有情況皆不變,但一定不等於香港核心的司法制度可以隨意改變。可是,令人咋舌的是,說出這番驚人言論的不是任何人,而是香港首名華人律政司司長梁愛詩。 法制不等同法律,只要符合程序,法律可改,但法制不是說變就變,而一個城巿之所以能夠穩健發展,不管是投資者還是這個城巿的巿民,都是源於對這個城巿的信心與安全感。一個人的安全感與信心,來自其貫徹始終的言行,不會突然說變就變,朝令夕改;一個城巿的安全感與信心,則來自其穩固而完善的司法制度。如果一個城巿行之既久,最為人稱道的司法制度,能夠輕易因為「太上皇」的想法或者壓力而輕易扭曲改變,那麼這個城巿還能稱為一個五十年不變、司法獨立的一國兩制城巿嗎? 我們這個城巿之前五十年──不,一百年來努力建立的一切完善制度與核心價值,全都在新特區政府上場後逐漸被扭曲毀滅,也許不到十年,在香港生活,已經比在內地三四綫城巿還不如,活得更苦更吃力,擁有的自由更少。 也許我們本來就不該如此天真,所謂「五十年不變」,不是指香港的法制、生活模式或者一切制度不變,而是我們對這個城巿的感情五十年不變而已。 真諷刺,原來到了最後,感情竟然比理性穩健的司法制度存在更久。 王貽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