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交所案押後審

商交所案押後審

商品交易所「爆煲」事件,3名內地商人涉管有32份虛假銀行投資存款確認書,涉款達900億港元,3人今原定在區域法院受審,但其中兩名被告戴麟懿及連春仁今未有律師代表出庭,並堅持自己抗辯。3被告全部否認共3項管有虛假文書,但戴承認一項違反逗留文件。控方須要重新準備開案陳詞,故案件押後至本周三。

涉及商交所假文件案的3名被告分別是56歲的戴麟懿、49歲的李善容及50歲的連春仁,戴和李各被控一項管有虛假文書罪名,連與戴同被控另一項管有虛假文書罪,此外戴被控逾期居留。

控罪指涉案虛假文書包括由渣打銀行發出的「擔保函」,承諾向Zhang Ji Sheng付4億6千萬美元、由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今年4月至明年4月發出,金額500萬港元的銀行本票、以及匯豐銀行發出的「存款證明」,確認一筆106億美元的款項存入一公司戶口。

戴麟懿承認的違反逗留條件,發生於13年5月21日,即獲准以訪客身分進入及逗留至13年5月5日,但逾期留港。

法庭記者:徐曉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