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承認詐騙醫保押月底聆訊

任職大廈保安的投保人向8間獲受權保險公司表示4次遇到意外,在內地一間醫院分別每次留醫18或19多天,但入境紀錄顯示他每次均有中途回港,涉詐騙有關保險公司醫療保險賠償共約43萬元。 被告李國鳳(58歲)今於區域法院承認15項欺詐罪,惟控辯雙方未能同意被告在內地的時間真的有留院治療,因此法官將案押後至本月30日展開紐頓聆訊,其間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辯方求情指,案發時被告是家中的經濟支柱,因4次意外包括被單車撞倒、在浴室跌低、在街上跌低而在內地醫院留院。但他擔心工作,於是自行出院回港上班。之後因一時貪心及抵受不住誘惑,填寫虛假的醫療費用申報表,現已全數賠償事主。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11年3月至12年12月期間,向8間獲受權保險公司虛假地表示,他4次連續18日或19日在深圳羅崗醫院留醫,留醫共73日,招致醫療費用。 法庭記者:廖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