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檢控科指檢控基於證據及公眾利益 不涉政治立場等

律政司刑事檢控科發表年報,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在年報序言指出,所有檢控決定基於證據及公眾利益考量,完全不涉及個人意見及政治立場等因素,檢控人員工作非關「勝敗」,而在履行公職時秉持誠信、尊嚴。 她強調,提出檢控目的,並非要令被告入罪,而是要公平公正地提出證據,協助法庭或陪審團作出公正判決。 楊美琪說,近年部門處理的案件具爭議,導致檢控人員和檢控決定受到偏頗、毫無根據的批評,有關說法無視案件中支持檢控決定的實際情況,並對法院裁決或判刑理由視而不見,形容有關批評毫無基礎,有損公義彰顯。她說,會確保刑事檢控科繼續秉持正直、誠實及廉潔行公義。 報告說,刑事檢控科去年向政府決策局及執法機關提供了共15410份涉及刑事事宜的法律指引,提供法律指引的次數較前年增加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