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法官要求區諾軒 逐一指出「抗爭派」不認罪被告

【Now新聞台】民主派初選案續審,法官要求控方證人區諾軒逐一指出屬於「抗爭派」的不認罪被告。控方就首次指出在2020年7月1日,所有被告已成為「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的一員。

案件第15日審訊,控方早上播出2020年7月9日初選者會片段,顯示戴耀廷重申否決議案是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憲制權力不會違反國安法。

區諾軒作供指,曾在初選投票日出席「抗爭派」競選活動,法官李運騰要求區諾軒解釋「抗爭派」的意思。

區諾軒指抗爭派是在民主派派系分類中「站在較進步的位置」的人,被追問抗爭派是否較激進,他就指「抗爭派」很多元,舉例指鄒家成屬於本土派,何桂藍就是較有左翼思想的人,經濟上追求社會公平,各被告大笑,他再向被告欄問得準不準確,何桂藍笑問法官「答唔答得」。

法官陳慶偉之後逐一讀出不認罪被告名字,要求區諾軒界定是否抗爭派,區諾軒認為只有鄒家成、何桂藍和余慧明。

李運騰之後提醒控方要指出哪些言論會依賴共謀者原則,控方指下周一會說明。

有辯方大律師詢問控方能否明確指出各被告是何時加入「串謀」。控方指在2020年7月1日所有被告都已經成為「串謀」的一員。李運騰解釋不代表他們當日才加入,只是6月30日國安法生效後才能稱作「串謀」,生效前只是一個「計劃」,不一定違法。

控方完成對區諾軒的盤問指需時檢查是否有問漏。

控方在庭上向區諾軒展示不同記者會截圖,法官多次提醒控方向證人展示證物前需要先確立基礎,確保他對證物有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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