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監局就地產代理處理劏房「規管租賃」事宜提供指引

地產代理監管局發出一份新的執業通告,就地產代理處理劏房的「規管租賃」事宜提供指引,本月22日生效。 新指引包括,地產代理要告知準租客持牌人的身份;安排客戶訂立租賃協議前,要向客戶解釋租住權保障和租金規管,以及每項「規管租賃」隱含的強制性條款,並提供條款摘要副本;要建議客戶以書面達成「規管租賃」,從而清楚反映雙方協議內容。 另外,亦要告知客戶租賃協議不應載有與租住權保障和租金規管規定,以及「規管租賃」隱含的強制性不一致的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