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寶龍稱特區應完善本地法律使其與國安法實現有機統一

全國政協副主席、港澳辦主任夏寶龍表示,香港國安法最大特點是「雙執行機制」,中央通過香港國安法授權香港特區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主要責任,中央負責處理特區層面難以解決的問題,承擔最後兜底責任。 夏寶龍在北京出席研討會時說,香港國安法有凌駕地位,當特區本地法律規定與其不一致時,應優先適用香港國安法,特區應主動修改、完善本地法律,使本地法律與香港國安法實現有機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