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牛肉刀街頭劫名牌袋 21歲廚師搶劫罪成囚6年

案中兩名女事主遇劫

一名女子前年透過二手買賣平台,轉售價值39萬港元的名牌「Hermès」手袋,並與買家約好在葵涌一工廈外交收。女賣家與胞姊連同友人一起等候,惟買家未有出現,3名蒙面男子卻先現身,手持金屬棍及長44厘米的牛肉刀搶劫。其中持刀劫匪搶去手袋後逃走,結果被剛在附近的警員當場人贓並獲拘捕。被捕劫匪去年於裁判法院承認搶劫,延至今天(10日)被解至高院原訟庭判刑。法官李素蘭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其他量刑因素後,決定判被告入獄6年。

據案情透露,本案事主許貝茵在前年初二手買賣平台「Carousell」拍賣其「Hermès」手袋。同年3月初,有一名女買家表示有意購買,雙方同意以39萬港元成交轉售,並相約在前年3月23日晚上在葵涌葵昌路9號貴豐工業大廈地下外交收。當晚7時許,事主由其胞姊及胞姊的男同事等陪同到上列地點等候,女買家致電問事主其位置及外貌後,未幾包括本案被告林匡然(21歲、廚師)在內的3名戴鴨咀帽、口罩及手套的劫匪突然撲出。其中被告持刀,另2名匪徒則持金屬棍。被告從事主手上搶去裝着手袋的袋子後逃走,另2人則用棍打傷事主胞姊的男同事,在見被告得手後便逃去。當時剛好有警察在案發現場進行反罪惡行動,得悉事件後即展開追捕,結果成功拘捕被告。被告於警誡下承認,在案發前1天接到1名女子招攬參與這宗劫案。事發前他與2名同黨坐的士到案發現場附近,獲通知事主外貌後便開始行動。他使用的牛肉刀是同黨提供。案發後警方曾拘捕另2名懷疑涉案男子,但他們經審訊後被裁定搶劫罪不成立。

辯方今天求情時表示,被告沒有案底。他原任職廚師,月入1.8萬港元,但後來因疫情收入減半。此外他因為親戚背起4萬港元債務,以致在案發前財政出現問題。法官判刑時就指,今次事件對事主而言是場恐怖經歷。被告夥同2人犯案,在公眾地方使用武器搶劫事主,令本案較一般劫案更嚴重。綜合所有因素後,法官表示應判被告監禁9年。不過因被告於被捕後在第一時間認罪,故可減刑3分之1至6年。

案件編號:HCCC 43/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