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殺情婦無屍命案 前董事改判誤殺罪成判囚9.5年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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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更新】2011年無屍命案,被告改判誤殺罪成,判囚9.5年。

【2月27日更新】證券公司的已婚前董事涉嫌出軌,他為從四川來港的情婦買樓,並於11年前在屋內殺害她,情婦案發日前回家後失去蹤影。前董事否認謀殺罪,案件第三度審訊,陪審團今日(27日)退庭商議後,一致裁定他謀殺罪名不成立,但一致裁定他誤殺罪成。法官將判刑押後至明日(28日)。

被告陳文深,現年49歲,否認於2011年10月6日在香港謀殺女子秦嘉儀(終年33歲)。案件由5女4男陪審團審理。

原文刊登於 AM730 https://www.am730.com.hk/本地/涉殺情婦無屍命案-前董事改判誤殺罪成判囚9.5年-更新-/363295?utm_source=yahoorss&utm_medium=refer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