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無牌營辦紅磡骨灰龕場 1人罪成判罰款兼留案底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一名人士及一間公司因非法營辦私營骨灰安置所,違反《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今日(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並被罰款,該名人士亦留有案底。

食環署發言人今日表示,該署轄下的私營骨灰安置所事務辦事處人員早前發現一間位於紅磡漆咸道北的骨灰安置所懷疑在沒有根據《條例》取得牌照的情況下營辦私營骨灰安置所。骨灰所辦人員遂對該處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並檢控有關營辦者。

根據《條例》,除根據牌照行事外,任何人營辦、維持、管理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控制骨灰安置所即屬違法。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罰款200萬元及監禁3年;或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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