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去年人道處理249流浪狗 平均1.5日殺一隻

【on.cc東網專訊】現行的香港法例規定,畜養動物的人如無合理解釋而棄掉其動物,即屬犯罪。惟申訴專員公署在最新的主動調查中提到,單單在去年,漁護署便捕獲了603隻流浪狗隻,當中有249隻被人道處理,雖數字較前年減少,但事實上平均每1.5日便有一隻被捕獲的狗隻被處理。漁護署就此提出了108宗檢控。

申訴專員公署在報告中提到,去年漁護署分別捕獲了121隻已植入晶片的狗隻,當中未能尋找到狗主的佔50隻,其中17隻被人道處理,而在成功聯絡狗主的70宗個案中,有53宗個案被檢控。此外,該署去年捕獲了482隻未植入晶片的狗隻,當中被狗主領回的有63隻,而其餘的狗隻中,被人道處理的有232隻,而相關狗主亦只有55宗個案被檢控。

換言之,該署去年捕獲了603隻流浪狗隻,較前年的965隻減少約38%,而針對捕獲的狗隻該處去年人道處理了249隻,比前年的391隻減少了36%。

除捕獲的流浪狗外,現時漁護署亦會接收狗主棄養的狗隻,申訴專員公署高級調查主任潘順蓮指,「雖漁護署一直教育及勸籲市民要照顧寵物一生一世,但部門每年都會接收被主人遺棄的動物」,而公署在報告中提到,該類狗隻的數目佔漁護署整體接獲狗隻數目比例,由2016年的31%升至去年的38%。

為阻止該情況,漁護署建議除合理原因外,不再接收被畜養人放棄飼養的動物,現就此諮詢動物福利諮詢小組的意見,並考慮加強對伙伴動物福利機構的支援。但申訴署認為漁護署在進行該措施前,需先加強對狗主履行法律責任的規管,並對違例狗主採取行動,亦應研究更多措施令棄養人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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