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專訪】國安法下自由無變 疫情後可和平合法集會

《香港國安法》即將實施兩周年,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接受本台專訪時表示,看不到港人的言論或集會自由有改變,但在新冠疫情下,市民的自由無可避免受到限制,主要因為公共衞生與保障市民健康的原因,並非因國安法的需要。但部分別有用心的人士,會將集會示威自由與國安法掛鉤,她不認同有關說法,又相信往後疫情完全減退,不再需要限制措施後便可證明。 被問到疫情後,是否可繼續舉行和平合法的遊行集會,林鄭月娥強調當然可以,因為受到《基本法》保障,有清晰條文保障港人享有的自由;而在國安法的第4條表明,維護國家安全的同時,亦要確保港人享有的自由,亦提及國際公約保障香港自由的情況。 至於新聞自由方面,林鄭月娥認為同樣不受影響,傳媒在國安法後仍然繼續批評政府及她本人,都頗為嚴厲;在議會中,如不涉及國家安全問題,議員都可就其他問題隨意批評官員表現。 對於近期不少媒網結束運作,部分表示擔心報道或會誤墮法網。林鄭月娥表示,如果屬於網媒自己的擔心,政府無法控制,又指很多人不少舉措,例如移民、不投資香港、不敢寫作,都主觀地與國家法掛鉤,令國安法成為代罪羔羊,但現實上國安法令香港有穩定環境,對營商有好處。 她提到,政府新聞處有登記制度,由回歸後至國安法的實施,媒體的登記數字都在上升,包括境外媒體,每逢星期二行會前見記者的環節,林鄭月娥說都見到有網媒記者,他們亦可舉手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