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去年七一侮辱國旗罪成 判囚四個月

【Now新聞台】一名男子涉嫌去年七月一日在黃大仙拆下三幅國旗,並棄置垃圾桶,侮辱國旗罪名成立,判囚四個月。

報稱兼職補習老師23歲被告彭子健,由囚車押送九龍城裁判法院。控罪指,他去年七月一日在黃大仙毓華街與毓華里交界,公開及故意以玷污方式侮辱國旗 。

裁判官莫子聰認為案情嚴重,被告求情信提到尊重國旗的重要性只是流於表面,並無承認自己罪責,形容被告完全沒有悔意,而呈堂片段亦顯示被告犯案時,一手將國旗捏成一團,批評其行為明顯是輕蔑、鄙視、嘲弄國旗,判處監禁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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