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官發問過多影響審訊 男子泳池襲擊女教練上訴得直

【on.cc東網專訊】男子涉嫌在泳池內「搣」一名女游泳教練的大腿,被控普通襲擊罪,經審訊後被判罪成,遭判處感化令。他不服定罪上訴,高院原訟庭法官黃崇厚上周二(7日)開庭聽取陳詞後,即時裁定他上訴得直,並於今(15日)頒書面判詞解釋判決理據。法官批評原審裁判官施祖堯在審訊中,問了不下245條問題,數量極大,比主控問的數量以倍計,而且大部分都是在主控剛開始一個議題時便介入發問,儼如擔當了檢控官的角色,進入「格鬥場」,認為定罪不穩妥。法官認為由另一名裁判官重審是恰當做法,若控方決定重審,需於本月21日或之前把有關文件交予法院,否則重審命令作廢。

控方案情指,女事主是一名兼職游泳教練,案發當日她在一個公眾泳池教學生。上課期間她一名學員阻礙了一名女泳客,該女泳客的男友,即上訴人何煒林,於是上前用粗言罵事主,事主向上訴人道歉。約15分鐘後,上訴人游至事主身旁,「搣」了她的右大腿外側較後方一下。原審時上訴人及其女友都有作供。原審裁判官最終裁定上訴人是故意「搣」事主,因此判他罪成。上訴方指裁判官以澄清之名,作過長篇幅的主問和盤問,替代了控方職責,令審訊變得不公。

法官在判詞中指,原審裁判官在事主的主問及上訴人被控方盤問後,都曾作出為數不少的發問,合共不少於245條,當中不少關乎案中核心議題,包括上訴人如何衝向學員、上訴人「搣」事主的經過等。而且,裁判官不但問題眾多,而且他之所以不信納上訴人及其女友的證詞的理由,都是根據他親自發問而得出的答案。法官表示,裁判官的發問形同盤問,他在上訴人及其女友的主問時發問,也可能左右了辯方的提問方向。裁判官所問的問題,超乎了澄清答案,及令審訊正當和有條理地進行所需。綜合上述因素,法庭裁定上訴人上訴得直。

案件編號:HCMA 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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