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市民刪示威者照片 林卓廷妨礙司法公正罪名不成立

要求市民刪示威者照片 林卓廷妨礙司法公正罪名不成立

前議員林卓廷,涉嫌於2019年7月6日屯門遊行期間,與1名網媒記者及社工要求1名市民刪去涉及示威者的片段及照片。3人否認企圖妨礙司法公正及不誠實取用電腦等罪在區院受審,案件今(20日)移師西九龍法院裁決。法官游德康接納林卓廷所做的,是想化解紛爭及調停,裁定針對他的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罪名不成立。

現流亡海外的許智峯原本亦是本案被告,他棄保潛逃到境外,法庭早前已對他頒下拘捕令。林卓廷及32歲網媒記者曾焌熙,同被控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指他們在2019年7月6日於屯門警署外煽惑、誘使或指示X刪除儲存於其手提電話內的內容,即一些可能干犯刑事罪行的示威者的樣貌照片。曾焌熙另被控參與非法集結。同案任職社工的39歲被告鍾凱研,則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及刑事損壞罪,指她在屯門警署外取用X的手提電話,並毀壞X儲存於該電話內,有關2019年7月1日立法會外示威情況的錄影片段。結果法官裁定曾焌熙的非法集結罪成立,但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不成立。而鍾凱研面對的2項控罪俱不成立。

裁決後林卓廷及鍾凱研透過代表律師申請訟費。裁判官同意2人並非自招嫌疑,直言若控方正確審視案中證據,或毋須檢控,故頒令控方支付訟費。

案件編號:DCCC 95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