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鑼灣暴動管有汽油彈 20歲男縱火等4罪罪成囚6年

【on.cc東網專訊】一名青年被指在2020年7月1日,於銅鑼灣參與反《港區國安法》示威,並管有汽油彈及屬執法部門的塑膠套,調查發現他之前涉嫌與其他人在美心餅店對開縱火。他否認管有物品意圖破壞財產、盜竊及2因而被捕項縱火罪共4罪受審,早前於區域法院被裁定全部罪成。法官押後至今天(15日)判他入獄6年。

現年20歲的被告黃梓峻,是一名退休警的兒子,患抑鬱及過度活躍症。他被控於當日在富明街和波斯富街交界,以及波斯富街的美心西餅外兩處地方,用火損壞一些雜物。他另被控於同日,在時代廣場中庭管有3個汽油彈和1個打火機,及盜竊1一個印有警察字樣的塑膠套。法官早前裁決時指,被告出現在縱火現場,其背包中搜獲含易燃液體的玻璃樽,樣式與早前餅店被人投擲的汽油彈相類似,而被告持有的警察字樣塑膠套,屬執法人員用以控制人流及交通,認為他無意歸還,遂裁定全部控罪罪成。

案件編號:DCCC 170/2021

退休警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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