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及警方巡查餐飲處所 檢控18間處所負責人

食環署與警方巡查多間餐飲處所、包括酒吧及酒館,發現18間處所負責人涉嫌違反防疫規例,食環署已展開檢控程序。 食環署表示,已要求部分處所在被發現違規後翌日起的傍晚6時至翌日早上4時59分,停止售賣或供應食物或飲品,每枱人數不多於2人,分別為期3、7或14天不等,有3間酒吧或酒館要關閉7天或14天。 食環署向2名分別涉嫌無符合快測記錄檢查或違反「疫苗通行證」規定的員工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並向一名涉嫌違反掃描「安心出行」場所二維碼規定的顧客、一名涉嫌違反「疫苗通行證」規定的員工、一名涉嫌無佩戴口罩員工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當局提醒,疫情反彈風險仍然存在,不能掉以輕心,處所負責人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