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翁涉姦10歲親女案開審 女童指父親不用避孕套

七旬翁涉強姦及亂倫案件,今在高等法院開審。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七旬老翁於2015年至2017年涉嫌多次強姦親生女兒,被控3項強姦罪及3項亂倫罪。被告否認控罪,案件今晨在高等法院開審。控方指,被告首次施暴時女兒僅10歲。 77歲被告曾任兼職保安員,與年輕40歲的太太在2001年內地結婚後來港,兩人育有一子一女,一家四口同居深水埗一公屋單位內。2017年2月3日下午,當時只有12歲的受害女童向母親稱,自己同日上午被親父強姦,母親知悉後在社工協助下報警。同日晚上,明愛醫院檢驗出受害女童的私處有被外物插入的痕跡。女童母親早於同年1月中旬發現,女童內褲有分泌物和傳出異味,懷疑女兒曾與誰性交。母親追問下,女童表示父親早於2015年已開始對自己性侵,依稀記得首次性侵發生於2015夏天,以及一次發生於2016年7月5日,即女童升中派位放榜日,但已沒法準確記起被性侵次數和每次的日期。女童憶述,每次被父親強暴時母親都恰巧外出工作。被告施暴前會扯受害女童入單位內的大房間,然後脫下兩人褲子,將下體插入女童私處。女童又指父親施暴時不用避孕套,下體只在女童私處抽插,沒有分泌也沒有射精。事後被告吩咐其女兒不能向任何人公開此事,否則會處罰她。 控方律師韋漢熙大律師在開案陳辭時強調,被告涉嫌首次強姦其女兒時,女兒只是小學五年級生,年齡不足11歲。其後的兩次強姦受害者年齡亦不過13歲。 被告沒有聘請律師為自己辯護,否認以上所有控罪。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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