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法官裁定七被告表證成立

前年佔領運動期間,社工曾健超懷疑被七名警員毆打的案件,在區域法院續審。 法官杜大衛表示,經考慮所有的證據和陳詞,裁定曾健超直接認人的證供可以納入案件呈堂,包括認出第五被告陳少丹和第六被告關嘉豪的證供。法官表示,沒有任何理據可用不公平的理由,讓法庭行使酌情權將證據排除。 曾健超早前作供時曾表示,有被告在認人期間,不願意睜開眼睛,亦有被告不願站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