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記名投票選出

電影《十年》爆冷,令香港電影金像獎的評審亦受質疑。根據金像獎評審制度,評審階段分「提名」及「投票」兩階段,均牽涉過百名評審,並以不記名投票形式選出。對於事件引起爭議,今屆評審之一、資深電影人陳欣健指,不認同機制有問題,認為機制包括業界不同持份者,有足夠代表性。

分提名投票兩階段

香港電影金像獎評審機制第一輪為「提名」部分,由「第一輪一百人專業評審團」及「香港電影金像獎選民」兩組評審,積分比重各佔一半,得分最高的首五項將進入提名名單。

「第一輪一百人專業評審團」為金像獎評選事務組推薦及邀請的行內人士組成(見表)。而「香港電影金像獎選民」是指已向金像獎協會登記的任何行內人士。

提名名單出爐後,將交由「第二輪五十五人專業評審團」及金像獎十三個屬會,以及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會員再進行第二輪評選,前者比重佔百分之五十五,後者佔百分之四十五,投票選出最後得獎電影。第二輪五十五人專業評審團知名人士組成。而金像獎十三個屬會亦包括電影導演會、電影編劇家協會、電影美術學會、電影剪輯協會、香港演藝人協會等。

陳欣健:足夠代表性

對於《十年》得獎受爭議,今屆評審之一、資深電影人陳欣健回應指,金像獎一直以來相當自由開放,容許評審以自己角度投出心頭好,認為評審機制問題不大,亦認為香港電影可貴之處,是可以容納不同題材。陳欣健續指,「我覺得所謂的不幸,係產生咁大爭議性,本身呢件事件係不幸,我唔覺得係個選舉評審制度不幸」。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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