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越號」事故審訊下月宣判

南韓客輪「世越號」沉船事故,法院進行最後一次審訊。法庭尚未作出判決。消息指,初審宣判將於11月第3周進行。 「世越號」船長李俊錫和14名船員,早上被帶到光州法院出庭受審,死難者家屬亦到場旁聽。 檢方認為船長未能盡職盡責,造成多人遇難,要求法院對68歲的船長李俊錫判處死刑,要求法院判處大副姜某、二副金某、輪機長朴某無期徒刑,判處其餘船員15至30年有期徒刑。 檢方表示,船長李俊錫作為「世越號」總負責人間接製造了這宗事故,且違反了《船員法》規定的船長應最後一個離開船舶的相關規定。另外,在進行要求乘客呆在船內的廣播後李俊錫沒有採取任何救援措施或進行相關努力,在離開船舶後也沒有進行任何救援。 船長及另外3名高級船員被控謀殺罪,指他們疏忽,事發時未有保護乘客,控方要求判處死刑,其餘船員被控疏忽職守。 「世越號」於4月沉沒後,當局至今找到近300具遺體,仍有10人失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