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對進口自美國和日本氫碘酸繼續徵收反傾銷稅

商務部公布,明天起,對原產於美國和日本的進口氫碘酸繼續徵收反傾銷稅,為期5年。 商務部2018年決定,對原產於美國和日本的進口氫碘酸徵收反傾銷稅,期限5年。其中美國公司稅率123.4%,日本公司稅率41.1%。去年10月,商務部應業界申請,決定對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複審調查。之後根據調查結果,向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提出,繼續實施反傾銷措施的建議,委員會決定繼續徵收反傾銷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