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唱反修例歌被控噪音擾人 街頭歌手罪名不成立

【on.cc東網專訊】中菲混血兒街頭歌手馬賦馳(Oliver Ma),去年7月在中環演唱反修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英文版,期間遭人投訴製造噪音煩擾,因而被票控樂器及擴音器造成噪音煩擾兩罪。東區法院暫委裁判官曾慶東經審訊後,今日(23日)裁定兩項罪名均不成立,指當日向警方投訴的男子誇大供詞,法庭亦未能確定被告是在傳票所指的時間製造噪音,故裁定他脫罪。

被告馬賦馳(21歲)去年7月至8月在街頭演唱反修例歌曲,曾被警方以阻差辦公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名拘捕,警方最終只對他提出傳票檢控。傳票指,他於2020年7月8日中午12時至12時50分間,在皇后大道中近戲院里彈奏結他及以揚聲器放大聲量發出噪音,對男子楊宇球造成煩擾。

馬賦馳脫罪後表示,相信案件與他演唱民主歌曲有關,有人濫權對他起訴,他現時已轉型做網絡歌手,未知日後還會否到街頭演唱。

裁判官裁決時指,被告在公眾地方彈奏結他再配以揚聲器放大聲量,確有機會製造噪音,即使現場有人對他拍掌支持,給他金錢打賞,也不代表其發出的聲量屬合理常人可容忍的程度。從警員拍攝的片段可見,被告發出的聲浪大得可掩蓋車聲,惟警員當日首次接報到場,只見被告在調校結他,到12時50分折返時,才目睹被告在演唱。而楊姓男事主則供稱,被告在涉案時段持續製造噪音,令他未能專注工作。

惟裁判官認為,楊逗留現場觀察被告約半小時,直至警員到場才作出投訴,其證供並非可信可靠,更有誇張成分,與警員的證供亦互相矛盾,法庭未能接納他的證供,故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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