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監簡化新股上市程序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中證監昨日公布,將簡化新股發行程序,企業在滿足上市條件的基礎上,可自行確定公眾股發行比例;同時,中證監部署打擊A股操控行為,並已發現12宗異常交易個案,下一步會增加上市公司訊息披露和異常交易的綜合比對篩查分析力度,打擊股價操控。 中證監新聞發言人鄧舸在昨天的新聞例會上指,將改善再融資安排,對優先股發行實施快速審核機制,減少排隊等待;對運作規範、市場表現良好的上市公司取消反饋環節,不再要求發行人到發審會上接受詢問,15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中證監還完善了中止審核程序。因財務資料過有效期,在企業補充審計報告期間不再中止審查。同時在財務資料允許延長1個月的有效期內,均會正常安排初審會、發審會及核准發行,不再中止相關的審核程序。 鄧舸並指,企業在滿足上市條件的基礎上,可自主確定公眾股發行比例。在堅持低價持續發行的原則下,企業可按照實際資金需求量,提高擬發行的公眾股比例。企業可以根據自身需要,自主確定主承銷商數量,取消首發聯合主承銷商家數限制;他還表示,中證監將大力改革境外發行上市審核制度。 針對6類市場操縱行為,中證監將再次部署專項行動。鄧舸稱,市場對操控行為反映強烈,例如迎合市場炒作熱點,編題材講故事,以內容虛假、誇大或不確定的訊息影響股價,或製造、利用訊息優勢,多個主體或機構聯合操縱股價。 其他涉嫌操控市場的行為,包括以市值管理名義,與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公司高層內外聯手操縱股價;在公募和私募等不同資產管理產品,以及其他主之間通過價格操控,輸送不當利益等行為;以及利用「天價」股影響市場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