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藥膏驗出含未標示毒藥 衞生署籲停用

【on.cc東網專訊】衞生署早前從油麻地註冊中醫吳凱恩診所檢獲一款藥膏,驗出含有未標示的西藥成分「丙酸氯倍他索」「二丙酸倍氯米松」和「咪康唑」。衞生署今日(7日)呼籲曾獲該中醫處方藥物的市民,如有不適或懷疑,應盡快徵詢醫護人員意見。

涉事診所位於九龍油麻地九龍彌敦道469-471號新光商業大廈1103室,駐診的註冊中醫為吳凱恩。署方根據情報,突擊搜查該診所,並檢獲一批藥膏樣本,經化驗後證實從上述中醫的處所檢取的七個藥膏樣本含有多種第1部毒藥,包括「丙酸氯倍他索」、「二丙酸倍氯米松」和「咪康唑」。調查仍在進行中。

署方待調查工作完成後,會就檢控事宜徵詢律政司的意見,亦會將個案轉介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以考慮是否需要採取紀律行動。

「丙酸氯倍他索」及「二丙酸倍氯米松」屬皮質類固醇,為處方藥物,用於治療炎症,不當使用皮質類固醇可引致嚴重副作用,例如庫欣氏症候群,即出現圓臉及肌肉萎縮等病徵。「咪康唑」是常用於治療皮膚受真菌感染的藥物,外用可引致皮膚搔癢、刺激性及過敏反應等副作用。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非法管有第1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均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每項最高罰則為罰款10萬港元及監禁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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