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269萬個口罩質量不合格 供應商遭入稟清盤11.29處理

【on.cc東網專訊】政府物流服務署署長早前透過律政司司長入稟高等法院,指一間口罩供應商向物流署供應質量不合格的醫療用口罩,向該供應商連本帶利追討1,649.8萬港元已付款項。直至前日(24日),律政司司長又再入稟高院並作清盤呈請,要求法庭頒令該供應商清盤。法庭已排期於11月29日處理該案。

呈請人為律政司司長,答辯公司是Refan Hong Kong Limited。資料顯示,政府物流服務署署長曾於今年3月透過律政司司長,控告該公司,追討1,649.8萬港元的款項。

據該案入稟狀指物流署在2020年2月,以每個口罩7.2港元,向被告購入100.2萬個口罩,總共支付721.4萬港元。惟在收貨後發現,涉案口罩細菌過濾效率(BFE)低於95%,屬質量不合格。署長遂根據合約於同年12月底,向被告發信稱拒絕作交付,並要求被告賠償該721.4萬港元;物流署同樣於2020年2月,以每個口罩5.5港元,向被告購入170萬個口罩,共支付了935萬港元,但被告只寄來了168.8萬個口罩,物流署獲退款6.6萬港元。不過物流署其後發現,該批口罩的細菌過濾效率(BFE)同樣低於95%,亦屬質量不合格,署長同樣去信被告表明拒絕作交付,並要求被告賠償該928.4萬港元已付款項。

案件編號:HCCW 42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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