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會通過議案 第六屆立法會續任不少於一年

人大常委會通過議案 第六屆立法會續任不少於一年

【Now新聞台】全國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第六屆立法會繼續運作作出決定的議案》,第六屆立法會會繼續履行職責,任期不少於一年;而下一屆立法會任期仍為四年。

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沈春耀、人大常委譚耀宗等到人民大會堂,出席人大常委會最後一日會議。

譚耀宗會後接受查詢時指,常委會以164票全票通過《第六屆立法會繼續運作作出的決定議案》。議案決定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任期不少於一年,直至第七屆立法會開始為止;而下一屆立法會任期仍為四年。但議案無提到,四名早前參選立法會提名無效的現任立法會議員能否留任。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不少於一年,直至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七屆立法會任期開始為止。另外一個問題,澄清了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七屆立法會依法產生的任期仍為四年。今次的決定為何這樣簡單,因為人大常委會只是因應特區政府請求而做今次的決定,其他問題留待特區政府處理。整個決定的內容是兩點,其他事情沒有提及(議員要不要再宣誓?)都是由特區跟進,因為香港都有一貫做法或者有法律的依據,這些由特區處理,不需要人大常委去處理。」

有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稱,該四名議員可以留任。

全國人大代表葉國謙:「如果人大今次作出的決定是因應這一年的空窗期,去考慮如何令政府正常運作,將第六屆立法會延續是基本方向。這個基本方向下,議員作出的安排,我不認為四名議員會被取消資格。」

他又認為,復會時毋須再宣誓。

葉國謙:「當新一屆議會成立之後才會作宣誓安排,現時並非新一屆,目前仍然是第六屆,我們並非每年新年度都要宣誓。」

特區政府早前因應疫情,引用《緊急法》將立法會選舉押後一年,至明年9月5日,並向中央政府呈交緊急報告,就立法會真空期尋求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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