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釋法】梁振英強調支持釋法 須遏止蔑視宣誓鼓吹分裂

梁振英強調必須遏止鼓吹分裂國家的行為。盧江球攝

【星島日報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以155票全票通過《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行政長官梁振英強調支持全國人大常會的釋法,特區政府和社會大眾對「任何刻意違反上述(宣誓)規定、蔑視依法宣誓程序、甚或藉機侮辱國家民族、鼓吹分裂國家或主權的行為,都必須遏止,嚴正依法處理」。 梁振英率領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和袁國強等官員,回應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基本法》104條的解釋議案,較原定時間遲約15分鐘舉行。他在記者會上率先批評,青年新政的梁頌恆和游蕙禎在就職宣誓時,故意違反宣誓程序和誓詞規定,甚至作出侮辱國家的言行,宣揚「港獨」主張,嚴重衝擊法治,破壞「一國兩制」,造成「極大的衝擊和極壞的影響」 他指出,全國人大常會依法對《基本法》條文作解釋是香港特區憲制和法律制度的重要一部分,今次的解釋旨在確保104條中確保所列明的公職人員依法宣誓,必須準確完整宣讀誓詞,進一步釐清「任何以不真誠、不莊重方式」進行宣誓,均屬拒絕宣誓,宣誓人即失去相應的公職資格和有關待遇的後果,因此他和特區政府對有關釋法表示支持。 他強調作為特區的首長,有責任根據《基本法》48條執行《基本法》,「我同特區政府將全面執行」,重申香港是國家不可分離的一部分,「全體香港巿民有責任維護國家的統一、領土完整和安全,以及民族的尊嚴和利益」。 梁振英又深住社會大眾都會認同每位議員都有責任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並且貫切執行「一國兩制」下的憲制安排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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