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三名發起人分別被裁定一項串謀犯公眾妨擾罪成

涉及9名被告的佔中案宣判。 佔中三名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分別被裁定一項串謀犯公眾妨擾罪,罪名成立;至於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三人都罪名不成立。 至於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除了朱耀明之外,其餘6名被告包括戴耀廷、陳健民、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及鍾耀華,罪名成立。 另外,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和鍾耀華,被裁定一項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罪名成立。 黃浩銘被裁定一項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以及一項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罪名成立;李永達被裁定一項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罪名成立。 各人暫時獲准保釋,押後至下午二時半求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