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三子代表律師麥高義指案件應與其他被告分開處理

佔領運動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以及其餘六人分別被控《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等罪,案件下午在區域法院提堂。 開庭前,有旁聽人士向犯人欄的第八被告、正在服刑的社民連黃浩銘大叫支持口號,又提到《政治檢控可恥》。代表律政司的副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在開庭後,向法官表達關注,認為即使未開庭,但法庭並非公眾場所,有關行為是不適當。 代表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認同梁卓然的講法。他又表示,針對他三名當事人的其中一項控罪《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與另一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重疊。 麥高義認為,第四至第七被告,即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以及第八、第九被告黃浩銘和李永達的案件,應該分開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