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三子等公眾妨擾案今裁決

大批傳媒在法院外守候。

【星島日報報道】「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等九人被控串謀犯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等六罪,審訊於去年底歷時18天,案件將於今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裁決。 陳仲衡法官甫出庭即指自己尚需一個小時以預備判詞及改錯字,裁決預計將於早上10時半開始。 九名被告依次為戴耀廷(54歲)、陳健民(60歲)、朱耀明(75歲)、陳淑莊(47歲)、邵家臻(49歲)、張秀賢(24歲)、鍾耀華(25歲)、黃浩銘(30歲)、李永達(63歲)。 佔中九子案六項控罪如下: 1.串謀犯公眾妨擾罪 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被控於2013年3月左右至2014年12月2日期間,在香港與其他人一同串謀,透過在中環或在中環鄰近道路的造成阻礙,而對公眾造成妨擾。 2.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 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及鍾耀華,被控於2014年9月27日至28日,在金鐘添美道非法煽惑在金鐘添美道的在場人士,藉非法阻礙添美道及附近的公眾地方及道路,而對公眾造成妨擾。 3.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 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及鍾耀華,被控於2014年9月27日至28日期間,在金鐘添美道非法煽惑在金鐘添美道的人煽惑他人,藉非法阻礙添美道及附近的公眾地方及道路,而對公眾造成妨擾。 4.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 黃浩銘被控於2014年9月28日,在金鐘分域碼頭街非法煽惑金鐘分域碼頭街的在場人士,藉非法阻礙金鐘分域碼頭街的行車路,而對公眾造成妨擾。 5.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 黃浩銘被控於2014年9月28日,在金鐘分域碼頭街非法煽惑金鐘分域碼頭街的在場人士,煽惑其他人藉非法阻礙在分域碼頭街的行車道,而對公眾造成妨擾。 6.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 李永達被控於2014年9月28日,在金鐘夏慤道近添美道,非法煽惑金鐘夏慤道及添美道的在場人士,藉非法阻礙在夏慤道的行車道,而對公眾造成妨擾。 法庭記者:劉曉曦 建立時間 08:20 更新時間 09:38

睇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