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案戴耀廷陳健民不呈求情信 冀勿判朱耀明即時監禁

佔領中環案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各被裁定一項串謀犯公眾妨擾罪,罪名成立;戴耀廷及陳健民各被裁定一項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罪名成立。 代表三子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在庭上表示,戴耀廷及陳健民希望判刑不要考慮他們的個人背景,因為這些案件並不關乎他們的個人利益,兩人亦不會呈上任何求情信,他們唯一的希望是法庭不要判處第三被告朱耀明即時監禁刑期。 麥高義又說,佔中三子不希望法庭判處他們社會服務令,因為他們認為自己所做的事已經是社會服務的一種,三子願意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麥高義提到,佔中行動原意是和平非暴力,但三子無法控制事態發展以及控制學生,他們要求學生繼續同政府對話,但學生不同意。 他又說,928當日及前一日朱耀明並不在金鐘現場,戴耀廷和陳健民就在10月下旬復教,三人的出發點是無私的,他們在整場運動中並無任何個人得益,希望法庭判刑時考慮他們的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