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行動案控方開案陳詞 稱違法行為會引致公眾受傷

佔領行動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等9人被控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等罪,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他們全部不認罪。 控方在開案陳詞時表示,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在2013年提出「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並在2014年9月28日發起佔領行動,指出他們作出不合理的違法行為,會引致公眾受傷,他們又挑選在中環發起行動,會造成阻礙。他又說,控方需要證明3名被告串謀的程度、性質及角色,會將3人相關的片段呈堂。 控方又指,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及鍾耀華在2014年9月27日在添美道舉行集會及發言,指他們促請示威者留在現場,並呼籲更多人參與,又叫他們帶食物等物資到現場以繼續行動,又呼籲他們在不同防線抵抗,認為他們的不合理的行為會阻礙交通及令公眾受傷。 控方預計將傳召6名證人,辯方則會傳召4名證人,審訊中亦將播放逾10小時的錄影片段。包括戴耀廷、陳健民、黃浩銘等人均決定或將出庭自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