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涉7.1闖立會大樓 藝人王宗堯獲准保釋

王宗堯(左)、馬啓聰(右)。

【星島日報報道】反修例風波持續,大批示威者於7月1日衝擊及強行進入立法會綜合大樓,並毀壞大樓內的物品。男藝人王宗堯和熱血時報記者馬啓聰涉嫌當天有份闖入大樓,分別被控一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控方申請押後,以待進一步調查,2人毋須答辯。控方不反對被告保釋。裁判官應控方要求,將案押後至12月13日與孫曉嵐等7人同日再訊,並批准2人以2000元保釋,每周須到警署報到一次,不得進入立法會大樓一帶附近範圍,候訊期間不得離開香港,但允准王宗堯有需要離開香港前向法庭申請。 41歲藝人王宗堯和30歲記者馬啓聰,2人分別被控於本年7月1日進入立法會綜合大樓,進入會議廳範圍時未有遵守立法會人員為維持秩序而發出的指示,觸犯《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 馬啓聰代表律師希望裁判官不考慮宵禁令,因為馬除了記者,他也身兼節目項目統籌,主持網台節目至晚上11時甚至2時。宵禁令會影響他的工作,而且根據控方所指,馬當日並沒有在宵禁時間範圍內進入會議庭。另外馬有時會外出到立法會大樓內進行採訪工作,故希望法庭亦不考慮禁足令。 王宗堯代表律師亦冀法庭不作宵禁和不得離開香港的命令,由於王宗堯工作需要,有時需通宵達旦工作,且未來可能會出席海外影展。辯方又指控方指控王宗堯只犯案只為時約一分鐘,故要求法庭不頒下禁足令。 法庭記者:蕭文軒 黃雅純 建立時間 09:53 更新時間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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