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版呈法庭 等候批核蓋章 佔鐘禁令申上訴駁回 料周二登報張貼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佔鐘」臨時禁制令一案,高等法院昨駁回答辯人郭卓堅的上訴許可申請,下令他支付原訴一方的訟費,法官認為上訴沒有成功機會,而且上訴庭在旺角佔領運動的臨時禁制令申請中,已有機會審理與本案類似的法律爭拗。據悉原訴人昨晨已將修改好的命令呈交法庭,正等候法官批核及蓋章,估計下周二可將命令登報及張貼。 原訴人即冠忠巴士集團(306)旗下跨境全日通有限公司昨日發聲明指,據該公司所得資料,法院最快今日或周一正式頒下臨時禁制令,該公司會在周二與執達主任及警方商討執行臨時禁制令的有關細節,屆時亦會決定執行臨時禁制令的時間。 「覆核王」須付原訴訟費 是次臨時禁制令只包括部分干諾道中、夏慤道及紅棉路,不涉及金鐘海富中心及遠東金融中心對開一段夏慤道,冠忠巴士與公共巴士同業聯會及中港澳直通巴士聯會今年十月就此路段入稟申請臨時禁制令,但高等法院一直未有開庭聆訊。據悉冠忠巴士尚未指示律師啟動下一階段訴訟程序,正等候「佔鐘」第一波的清場行動完畢為止,並密切留意事態發展。 原訴人即冠忠巴士集團(306)旗下跨境全日通有限公司,昨晨已將修改好的命令呈交法庭,正等候法官批核及蓋章,估計下周二可將命令登報及張貼,當日亦會與執達吏及警方開會討論「清場」的細節。 反對禁制令的「長洲覆核王」郭卓堅,不滿高等法院本周批出臨時禁制令申請,日前申請上訴許可,昨被駁回,法官區慶祥認為上訴沒有成功機會,法庭不會在臨時禁制令的階段決定原訴人實際是否有重大收入損失,只需考慮是否有值得爭辯之處,損失的問題應該留待正式開審時,經與訟雙方詳細爭辯,然後由法庭裁決,郭的律師沒有基礎認為案件日後不會有正審,而且上訴庭在旺角佔領運動的臨時禁制令申請中,已經有機會審理與本案類似的法律爭拗。 上訴庭在該案中亦重申,未獲授權下阻塞道路是違法行為,示威者一開始已經無權阻塞道路,根據常理,「搵食車」司機必然會因道路阻塞而令收入受損。 案件編號:高院民事二二二三──二○一四。 港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