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基本法列明中聯辦職能 曾鈺成:無先諮詢中聯辦

智庫「香港願景計劃」建議,新增《基本法》條文,列明中聯辦職能和責任。召集人曾鈺成認為,如果有人認為現時中聯辦的工作,與國務院訂明的職能不相稱,只要將中聯辦的職能和責任列入《基本法》,就可以引起各方討論。他說提出建議前沒有先諮詢中聯辦,亦不認為中聯辦會覺得有關建議牴觸他們的工作。 智庫研究員林緻茵說,中聯辦地位雖然相當於國家正部級機構,但並非行政機構,而是中央政府派駐地方的機構。她認為《基本法》22條所指,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不得干預特區事務,是指國務院的各部門,中聯辦並不屬此範圍內。 該智庫又提議,同步為政制改革和《基本法》23條諮詢公眾。曾鈺成認為泛民主派要求先落實政改,之後制訂23條;中央則認為要先立23條,所以他認為政改和《基本法》23條立法兩者互相依存,如果兩者同步諮詢,不同方面都要考慮一旦未能達成共識的後果,相信同步諮詢有助擴闊各方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