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復元朗」案警稱找不到受襲警員

被告阮金正。歐陽聯發攝

男子阮金正(54歲)被指今年3月在元朗貿易中心地下兩次踢向一名不知名的軍裝警員。目擊襲警事件的警員稱,當時因警員臂章「反起咗」,所以看不見警員編號,事後亦無法找到該警。 作供警員冼漢威指,今年3月1日傍晚6時,收到支援要到元朗貿易中心外。甫抵達現場,就看到被告用右腳踢向一名軍裝警員的右後小腿。他立即衝前將被告拉住制服,及後再回到人群中找被踢警員,但因之前看不到其警員編號,無法找到。 法庭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