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澄清非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政策

入境處澄清非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政策

入境處表示,留意到社交群組流傳,指該處近日更改了非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的政策。 處方澄清指,香港特區於1997年7月1日成立以來,根據《入境條例》附表一第7段,非中國籍的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在不再通常居於香港後,有連續36個月或以上不在香港,將喪失其永久性居民身分。至於屬中國籍的香港永久性居民,除非他們已向入境處申請並獲批准退出中國國籍或申報國籍變更,否則他們仍是中國公民。不論他們是否長時間不在香港,也不會失去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 署方又說,上述法例自生效起,期間沒有作出任何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