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獄前須接受「電子通櫃」
【星島日報報道】因一四年六月立法會財委會開會審議新界東北發展前期工程撥款時,衝擊立法會大樓的十三名示威者,早前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成,判處社會服務令。 及後律政司指刑期過輕,向上訴庭要求覆核,昨法官判眾人即時入獄八及十三個月,並分別送往荔枝角收押所及大欖女子懲教所。 按一般程序,十三名示威者於入獄前必須經過一連串手續及檢查,包括檢查頭髮及以X光機檢測直腸等,俗稱「電子通櫃」,確保體內沒有藏毒及其他違禁品。並需打指模、拍照及點算檢收身上物件,以及領取犯人號碼並換上囚衣,再被分派往各個監獄坐牢。 在囚人士於一四年前,進入懲教院所時均須被「通櫃」,即傳統人手檢查直腸,實在苦不堪言。懲教署自一二年從荷蘭引入X光身體掃描器後,不但能免卻在囚人士的「通櫃之苦」,更可明確檢測囚犯體內有否藏有其他違禁品,有效地發揮阻嚇作用。 由荷蘭引入掃描器 據悉,現時荔枝角收押及大欖女懲教所各有一部X光身體掃描器。 據懲教署資料顯示,所有新收納的在囚人士,均會被分配以米飯為主糧的餐類,即第一類餐。在囚人士可向該署提出轉換餐申請,署方會因應在囚人士的健康、膳食和宗教需要,考慮每宗個案。如有合理原因,署方會為他們提供其他餐類,當中包括以咖喱和薄餅為主的第二類餐、以麵包和薯仔為主糧的第三類餐或全素食的第四類餐。 除上述四款主要膳食餐類外,署方更會提供二十九款附屬餐類以配合不同在囚人士的特別需要,例如有些在囚人士因健康或宗教理由而不吃豬肉或牛肉及有些在囚人士則因參與大量體能活動或戶外工作需較多熱能而獲增加飯量等等。 此外,署方亦會根據醫生的建議,基於健康考慮而給予個別在囚人士額外食品,如肉類等。 記者:岑詠愛 要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