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少女遭城巴輾過腳掌需截肢 司機判囚11個月

一名19歲內地少女前年在旺角被行駛中的城巴輾過腳掌,需要截肢,涉事城巴司機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在區域法院判監11個月、停牌兩年。 法官判刑時表示,女事主在事故後,需要安裝義肢和以輪椅代步,嚴重影響日常生活,但考慮到被告認罪,獲額外減刑多1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