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民商事判決(相互強制執行)條例生效 簽署9項司法協作安排

《內地民商事判決(相互強制執行)條例》今日起生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楊萬明表示,內地與香港至今簽署9項司法協作的安排,基本實現民商事領域司法協助的全覆蓋。 楊萬明在一個研討會致辭表示,當局參考但不局限於國際司法協助互認執行的範圍,也將知識產權等國際公約明確排除的判決類型,涵蓋在新機制之中,實現一國之內最大範圍的互認執行。他表示,期待兩地司法法律人不斷推動司法法律規則銜接的新發展,不斷深化一國之內更緊密、更包容、更互信的司法聯繫。 楊萬明又說,跨境民商事案件是司法法律規則的鮮活載體,反映經濟社會發展的狀況,蘊含廣泛社情民意,兩地法院要在綜合考慮跨境當事人的訴求,兩地法律規則的差異,各自執行機制的特點等基礎上,公平、公正、創造性作出便利跨境認可執行的判決和判項,促進判決跨域流通和執行,合力打造更優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楊萬明指出,新機制將極大地增加域外當事人選擇香港法院來解決涉內地資產案件的需求,激發內地企業建立香港超級聯繫人走出去的期許,為香港建設亞太區國際法律與爭議解決中心,增加新的發展動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