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赴港澳商務簽注停留期限增至14天 人才簽注擴至京滬

內地赴港澳商務簽注停留期限增至14天 人才簽注擴至京滬

國家移民管理局推出6項出入境管理政策措施,不少與港澳有關。新措施包括將赴港澳商務簽注的內地居民,每次停留期限延長至14天;另外,赴港澳人才簽注由大灣區城市擴展至北京、上海,六類指定人才可申請辦理有效期1至5年的多次簽注,每次停留不超過30天,國家移民管理局希望有助便利內地與港澳商務往來,推動北京、上海與粵港澳大灣區人才高地協同發展,讓港澳加速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

香港特區政府歡迎有關政策措施,有助促進兩地商貿人員往來,並加強香港作為國家的國際人才樞紐和大灣區人才門戶的獨特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