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僕用假安心罪成 判140小時社服令

被告黃梓軒
被告黃梓軒

【本報訊】執法人員前年在灣仔入境事務大樓拘捕4男一女,當中包括3名公務員和兩名外判職員,指他們涉嫌使用虛假「安心出行」應用程式以進入政府大樓,分別控告他們各一項「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其中一名被告早前被裁定該罪罪名成立,昨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處14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發現可輸入地址

涉案被告黃梓軒(29歲)為公務員,他被控於2021年11月1日,在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侵入歸屬於公共機關,或由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控方證供指案發當日被告在大樓地下電梯大堂被一名女入境事務助理截停,被要求出示「安心出行」的二維碼。但入境事務助理發現被告手機的版面並無「安心出行」標誌,與她認知的程式不同。她再按程式的主頁,發現可自行輸入地址,於是將事件報告上司處理。而被告並無作供,他在被捕後曾於警誡下稱,不知道他當時使用的「安心回家」網站是虛假。

另外4人亦被控同一罪,各自分拆成獨立案件。當中伍敏怡(23歲,文員)早前認罪,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莫冠恒(45歲,審計主任)、陳國飛(34歲,公務員)及文劍偉(28歲,運輸工人)等則否認控罪,其中陳國飛脫罪、文劍偉罪成還押至4月20日判刑、莫冠恒的案件則於5月24日開審。案件編號:ESCC 2094/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