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集會案下周求情 官指鄒幸彤何桂藍自辯時閃爍其辭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以及何桂藍,涉及去年六四集會案,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罪成。案件下星期一求情。 法官表示,黎智英是與支聯會理念相近的知名人物,他現身維園是故意表態支持集會,根本毋須用言語就足以煽惑其他人參與活動。法官又形容鄒幸彤和何桂藍自辯時閃爍其辭,直斥其證供荒謬。